发布时间:2019-02-25 09:55:0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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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公摊面积应该是面向未来的,以前已付的公摊费用很难要求开发商退回来了。

  众所周知,以前买房的实际面积总是小于购房面积,因为开发商所售卖的房屋面积,不仅包括套内面积,还包括公摊面积。所谓的公用建筑面积,是指由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比如,购买一套宣称100㎡的房产,公摊面积可能就有20㎡,实际享有的套内面积只有80㎡。不得不说,这对于广大的购房者来说是极不公平的,明明只能实际居住80㎡的房屋面积,却要支付100㎡的购房款,并按照100㎡的标准支付物业费,想想都觉得欲哭无泪。不过,购房者相比于开发商永远处于弱势地位,对于这种情况也就只能忍气吞声了。

  于是,住建部决定改变这一情况,下发文件明确表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也就是说,开发商只能以房屋的套内面积出卖给购房者,不能“捆绑着”公摊面积一并出售给购房者。不得不说,这对于广大的购房者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的消息。

  当然,“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律原则,住建部发文取消公摊面积也应该只是说,在未来卖房开发商不能向购房者收取公摊面积的费用。至于已经买房的购房者,很难向开发商要回已付的公摊面积的相应价款了。不过,当这一文件正式生效后,广大业主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向物业按照套内面积缴纳物业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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