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7 16:53: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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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真的说起来,公摊面积这个东西其实也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大家想想看就知道了,公摊面积由住户付款,其所有权使用全都属于住户。可在按比例公摊面积内不碍他人不阻走火通道的情况下有效使用。你买鸡也是皮重是一个价,净重是一个价,市场还是给市场,管太多了不好!小区配套又不是国家买单,开发商不会白送,还不是提价把成本算上。

  毕竟,我们商品住房购买、保有过程中,都有各自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物业管理条例》都各有负责,这其中明确该管的内容,怎么可能被本不该管的《住宅项目规范》就给说了算呢?

  其实大家仔细想想看就不难发现,这样计价方式不利买家。开发商一定把公用面积的成本转嫁到单价中,但公用面积的产权,买房者无权享受。关键是公摊面积不该同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等同计价,或房屋单价的二分之一及三分之一。

  其实并不在于是否以使用面积还是以公摊面积计价,而在于买房者和卖方的开发商是否信息对称,是否正常的沟通未能产生歧义。在卖房合同中或在介绍商品房材料时,完全可以分别明示出住宅室内使用面积、室内建筑面积、公共公摊面积以及周边环境四种面积环境分布。这应该是国际化通行的方式。可能从没有像中国地产开发商那样只拣对自己有利的一面宣传。透明是指整个环境的明白无误一览无余。真正的房产项目权属孰重孰轻由购买者自己掂量选择。同时,住宅的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一般相差20-30%。能达到20%可以说是最好的设计师了!这么大的面积住户不掏钱那是不可能的!更是不合理的!要压缩房价政府责任最大、最重——降低地价、禁止炒房!严禁相关官员行贿受贿!开发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预算,从管理中要效益。尤其小区内的道路、绿化、景观是造价无底洞,必须严格把关......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好事应该尽快完善、全面推行,不能使民众近似空欢喜。“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还未明确施行日期,可以减少猫腻,仍难避免猫腻,因为“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贮藏室、壁柜等空间面积的总和;套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括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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