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9 23:59: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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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子没有赡养继母,却想着分继母的房子,合不合适一要拿出证据,还要看继子和继母他们存不存在抚养关系,才能做出答复的。
 
    当下在中国人的眼里,房产不亚于是一份巨额的财产,一生能得到一套房产,就算居有定所了。往往有很多人面临房产的继承上,私心和私欲就会膨胀起来,独霸继承权。指责继子没有赡养继母,是要拿出证据的,没有确凿的证据,法院就不会采信,就不能剥夺继子要分继母房产的权利。
 
    如果说继母再婚的时候,继子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在婚姻的框架下,就和这个孩子形成了合法的继母子之间的关系,继母同时对孩子就拥有了合法的监护权和抚养权,只要有抚养关系存在,赡养关系就就成立了。
 
    依照继承法,财产的继承是由第一,第二,第三,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继母的财产继承就由配偶,父母,子女(包括继子女和养子女)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平等的继承权利。要是继母还活着,继子就要分继母的房产的话,这就变成了赤裸裸的养不熟的白眼狼,在法律上也不能成立。就算继母百年以后,可以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财产。
 
    如果说继母再婚的时候,继子已经是个年满18岁周岁人,在法律上虽然他们形成了继母子关系,却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没有抚养关系存在,赡养关系也不能成立。用通俗的话说,可以把这种关系看成是烟亲关系。姻亲关系就不属于直系亲属关系,继子就没有继母财产的继承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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