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07 21:39: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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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男方父母帮付的首付,月供由男方每月偿还,女方对该房产有没有份的这个问题。就要看房产的确权是登记在谁的名下,才能依法给你答复的。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谁出钱,谁买房,房产的确权就应该属于谁的,房产的主人就对该房产拥有了绝对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又根据婚姻法规定,男女自领结婚证共同生活在一起,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在婚姻期间内,任何一方的收入,都是属于双方的共同收入,用共同收入添置的动产和不动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
 
    如果在婚姻期间内,男方的父母出首付买的房产,每个月由男方还贷,但在房产证上的确权是属于男方父母的。那么,该房产的实际拥有人就是男方的父母,男方按月还贷,依法可以看成是儿子媳妇在婚姻期间内,共同无偿的为父母还贷,女方对该房产就没有份额了。
 
    如果在婚姻期间内,男方父母出首付买的房产,每个月由男方还贷,房产哪怕是登记在男方一个人名下,那么该房产就不属于男方父母的。自男方还贷以后的房产,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女方对还贷部分就拥有了50%的权利。
 
    整个房产的划分,男方父母出首付的部分,依法可以看成是父母无偿对儿子的赠送行为,可以说是男方个人接受的赠予财产,是能够得到法律认可和保护的。以后的还贷部分,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男方父母没有做出明确的说明,也就是没有立下字据的话,男方父母出首付,依法也可以看成是夫妻共同接受赠予的财产,该房产全部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在房产证上的确权是男方和父母的名字,那一定要收好还贷和首付的证据。那么,首付部分就是属于男方父母的,还贷部分才属于小两口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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