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6-01 16:43: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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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什么都可以有,但是就不能有病。有个小病小痛的,花几个钱能治愈算不了什么,要是得了重大疾病,明知道钱往医院扔是打水漂,挽回不了生命,还要贪生怕死,吝惜生命,祈求残喘痛苦的活在这个人世间,就失去了生命的意义。
 
    再要遇上那些愚忠愚孝的子女,不惜砸锅卖铁,尽做些无用的功,卖房也要抢救的话,家就会变往一穷二白,居无住所,这不是上演了残酷现实板的悲剧,既延续了病人的痛苦,还伤筋动骨的使活人也在水深火热中挣扎活不下去。只要是心中有子孙,胸襟豁达的老人,就不会自私,拒绝治疗的。
 
    就如楼主所提,男方婚前有房,婚后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母亲病重,男方不同意女方偷卖房,为母亲治病合不合理的这个问题。要回答这个问题,只能撇开道德绑架,以事论事,才是公平的。
 
    虽说男方婚前有房,但那是属于男方婚前的个人财产,并不因为婚姻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它永远是属于个人拥有的。婚后买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就意味着男女双方各占50%的拥有权利。要想卖房救母,就不能偷偷摸摸,应该和丈夫好好商量,能赢得丈夫的同意,这才是尊重丈夫的表现,夫妻既能和睦,行为又能合法。
 
    要是背着丈夫,就要想把共同财产卖掉,虽然得现是为了救母,但在经济利益上,对丈夫就是侵权行为,也是眼里根本就没有丈夫这个人的存在。依据法律法规,只要是合法的夫妻,双方的经济利益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婚内的侵权行为也是违法的。丈夫反对卖房,在法律上能够成立,就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如果说登记妻子名下的这套房产,是属于妻子个人的婚前财产,妻子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卖房救母。依法妻子就有这个权利把房买掉,丈夫再反对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在法律上就不能成立。
 
    我们就事论事,要是这位老人的亲生儿子要卖房为她治病的话,只要她是清醒的,有口气,也会坚决的反对。正因为这房不是他儿子的,而是女儿女婿的,出于自私和贪婪,她才会心安理得接受治疗。
 
    总之,作为夫妻要互相尊重,遇事要商量,尊重对方才是夫妻过日子的硬道理。否则,干什么事都没有商量,把对方视若无物,这种婚姻迟早会各奔东西,分道扬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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