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6 13:17:5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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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的法理已经很完善了,所以对于这种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应该很好解决。
 
    关于房产分割的问题,基本的原则就是谁出钱就判给谁!只要有充足证据那么就很容易解决,问题是在买房的时候钱各自出一半,贷款也是各自偿还的,这种情况就需要提高更多财产证据。因为情况较为复杂,所以可以咨询律师。
 
    在我看来,其实这都是不必要的麻烦,明明两口子过的好好的,非要“假离婚”买第二套房,结果真过不下去了,这不都是自找的吗?而且只要民政局登记了离婚,哪来的“假离婚”一说?所以所谓的“假离婚”根本就是无稽之谈。最后因为房子闹得不愉快也怪不得谁,只能说这都是贪心惹的祸。
 
    就像我一个见过一两次面的家住广州的朋友,因为看着房价不断上涨,而且政策也越来越严格,就想出了离婚买房这种歪门邪道,结果离婚之后,老婆就不愿意复婚了,依照离婚协议他面临“净身出户”的后果。虽然他找出了各种“证据”来证明自己的婚前财产,但法院最后还是按照离婚后财产归女方的协议进行宣判,最后落得一个人财两失的结局。
 
    实际上在现在的楼市行情下,根本就必要为了买第二套房而登记离婚,毕竟现在来看为了房价上涨的可能并不大,就算房价侥幸出现上涨,但在购房需求下降的背景下想要把房子卖掉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离婚买房并不能带来实质性的利好。就连一些律师也都直言,假离婚的风险太大,不建议采取这种方式达到其他目的。
 
    凡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你是假离婚,但万一你对象是真的有离婚的心,那么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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