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7 20:47:4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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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提示一下题主:房子的继承权,跟户口、户主没有关系。
 
    题主父亲去世之后,这套父亲婚前财产的房子,在法定继承情况下,享有继承权的人包括:母亲、题主、爷爷奶奶(如健在)。
 
    以下分两个方面做一个说明:
 
    继承人的确定
 
    按照目前我国有关继承的相关法规(可详见《民法典》继承篇),继承人的确定,有三种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三种方式从优先级上,依次增强。
 
    如果题主父亲在生前留有合法有效遗嘱,那么,这套房子由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
 
    如果没有留有合法有效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题主的情况,不涉及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父母、配偶、子女。这三类角色,具有同等继承权,原则上均分这套房子。
 
    所以,题主不必担心户主、户口成员变更对继承权的影响,在一个户口薄上的人,不一定有继承权;反之,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人,也不一定没有继承权。
 
    提醒
 
    适当延伸一下,仅做提示,别无他意:
 
    假设为法定继承,母亲继承了父亲的部分房产。因为题主母亲再婚,同样,如果按照法定继承,万一今后母亲百年,那么她的遗产也将由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其中,就包括了再婚配偶。
 
    所以,在当前这个阶段,建议题主与母亲抓紧商议好关于这套房的继承办理问题。有两个目的:
 
    第一,让房子变成“有主”。如果不办理继承手续,各个继承人享有的,是继承权而不是所有权。也就意味着,这套房子是没有产权人的。没有产权人的房子,做不了任何处置行为。
 
    第二,把房产分配的事情说清楚。提前把房子当前怎么分、未来怎么分说清楚,能够提前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一些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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