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0-27 20:49:4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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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房产类型特别复杂,而且房产证“长什么样”,也是五花八门。
 
    所以,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做出两个前提:
 
    房产证,指的是产权证明。所以,以下提及到的“房产证”,均指的是由政府颁发的正规的所有权证书。至于其他性质的房产证例如乡政府颁发的,均不在本文中讨论的“房产证”范围之内。
 
    安置房,是按照正规、合法的拆迁安置手续处理下来的结果。理论上,拆迁安置都会按照正规合法程序来办理。至于现实是否有偏差,这里不做讨论。
 
    在以上前提下,这里给出一个结论:只要安置下来的房产属于商品房,一定会有房产证。
 
    安置房,会存在不是商品房的情况么?
 
    会。与安置房占用的土地性质有关系。
 
    我们先举个例子:
 
    大家知道,农村宅基地房是不能交易的(除了在同村集体户成员之间,并且受到严格限制)。现在市场上存在大量的“小产权房”,多数指的就是这种类型——小产权房是非法的,国家已经三令五申这件事。至于已经存在的市场交易、后续如何处理此类问题,那要看后续政策——从目前来讲,没有什么法律支持和保障。
 
    那么,如果安置房也是这种性质(占用的是集体所有土地)呢?再办理房产证,岂不是变相合法化了么?这是绝对不允许的。所以,没有开篇提及的“房产证”,很正常。
 
    那么,对于集体土地的房产,如何证明集体户成员的所有权?多数情况下,是通过“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来体现。
 
    因此,安置房的土地性质,对是否有房产证,有绝对的影响。
 
    在这里,适当展开一下,会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安置之前有房产证,安置之后,会有房产证。
 
    如果安置之前没有房产证,安置之后的房产属于商品房,会有房产证。
 
    如果安置之前没有房产证,安置之后的房产不属于商品房,不会有房产证。
 
    为什么会“没有”房产证?
 
    该有房产证的房子,“没有”的原因存在于多方面。这里我们重点说说现实中存在的客观情况:
 
    我们知道,一套商品房的价格主要包括三部分:一部分是房屋的建安成本;一部分是开发商的利润;还有一部分,就是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
 
    缴纳土地使用权费用,目的是要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俗称“大产权”。如果没有及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就意味着安置下来的房子,还没有取得大产权;没有取得大产权的房子,肯定是不能给办证的。必须等到缴纳完毕之后,才可以办理产权证书。
 
    所以,有些地方政策规定:必须满五年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到时候,该缴税缴税、该补费补费。
 
    换句话来讲,只要拆迁安置程序合规合法,能不能办理房产证,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对结果影响不大。
 
    但是这里还是要给出一个提醒:当安置房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抓紧办理。只有有了房产证,才能证明房子完全合规、合法的属于产权人个人。财产真正属于自己了,心里岂不是更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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