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7 19:58:5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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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设立居住权,没有;设立居住权,可以有。
 
    什么情况下,可以有房产的居住权?
 
    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有房产的居住权:
 
    一种情况是有房产的产权(所有权)。
 
    根据《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所以,如果男方有这个房子的产权份额,可以居住;女方婚前房产上没有登记男方名字的情况下,意味着男方没有该房产所有权。没有所有权、再如果没有以下第二种情况的话,男方没有居住权。
 
    一种情况是女方为男方设立居住权。
 
    根据《民法典》:
 
    第三百二十三条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如果男方想要在这套房子上有居住权,需要女方为男方设立方可。
 
    至于是不是永久,可以在设立过程中商定:居住权期限,可以约定具体年数,也可以约定直到居住权人百年。
 
    有些人说了:只要婚内、不离婚,男方就有女方房产的居住权。
 
    这个概念是错误的——即便如夫妻,也不得在未经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侵占、处置、使用对方的个人财产。
 
    所以,女方允许的情况下,男方可以居住,但不是“自然”有了居住权——能居住,和有居住权,是两个概念。极端的讲,哪天女方不高兴了、要把男方赶出去,男方不得以“是夫妻,所以有此房产的居住权”为由,强行回来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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