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22 01:47:2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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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有无效,要看订立过程和遗嘱内容,所以不能武断下结论。但是,单从题主描述上来看,给题主的结论是:
 
    遗嘱至少有部分是无效的。但是,大儿子能得到整个房产的概率,很低。
 
    以下分三个方面解释一下:
 
    先说说这套房子属于谁?
 
    这套房子,属于公婆的共同财产。
 
    这个房子是公公的单位福利房,随后登记了婆婆名字。这种情况下,依然视作房产属于公婆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因是:
 
    大儿子作为实际出资人,可以视同为对公婆的赠与。在没有明确表示赠与给个人的情况下,理解为赠与给公婆双方。而之所以登记婆婆的名字,是因为公公已经过世。
 
    这个房子是公公单位的公房,而公房只能向本单位职工出售。所以,家里之所以得到这套房子,是因为公公有这个资格。
 
    综合以上,这个房子是公婆共同财产,各自一半儿,虽然是在公公过世之后才做的登记。
 
    婆婆的遗嘱能生效么?
 
    先说说结论:
 
    房产中,大儿子有1/6份额,婆婆有4/6份额,小儿子有1/6份额。所以,婆婆遗嘱中,她的那4/6份额生效。假设遗嘱其他部分均合法有效的情况下,最终的结论是:大儿子1/6,小儿子5/6。
 
    公公过世之后,他的1/2份额发生继承。法定继承情况下,由大儿子、小儿子、婆婆三人平均继承(假设公公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所以,各自1/6;婆婆再加上她自有的1/2,合计4/6。
 
    婆婆的遗嘱,涉及到处置了不完全属于自己的财产。这种情况下,属于其个人的那部分财产,按照遗嘱执行,给到小儿子;其他部分,无效。
 
    大儿子的权益怎么办?
 
    当初的口头约定,基本没什么用,除非所有当事人均认可这个结论,并做出书面放弃表示。
 
    所以,大儿子的权益保护,只有可能是把当初给父母的购房款要回来。
 
    前面带过一句:视为大儿子对公婆的赠与。现实中还有一种判的结果——认定为是借款。
 
    注意,是“判”,而不是“断”。直白的说就是,如果产生诉讼,看的是法官的意思,而不是有据可依的断定为借款。估计调解的成分比较大,结果是什么,无法给出断论。
 
    至于说大儿子怎么办,有两个办法:
 
    第一个办法,看人。跟婆婆、小儿子就这个房子的事儿、或者当初出资的事儿好好协商。如果有双方能接受的结果,按照结果来办。
 
    第二个办法,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大儿子要维护自己权益,就只能走诉讼这一条路。大儿子把当初的出资证据、是否有能证明当初口头协议的客观证据等提前收集全了,以主张借款的方式要回自己的钱。当然,如果大儿子了解遗嘱有效性如何判定,也可以尝试找一下遗嘱无效的证据。但是无论如何,大儿子能得到全部房产的概率,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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