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8 21:46:4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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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需要妻子的兄弟姐妹签字。
 
    从法定继承角度,大概率是不需要妻子兄弟姐妹签字的:
 
    妻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了丈夫、子女、以及妻子的父母。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不会涉及到如去世人兄弟姐妹等的第二顺序继承人。
 
    但是,在一种特定情况下,需要妻子兄弟姐妹签字:
 
    如果妻子过世的时候其父或母健在,随后其父母又过世了,那么,就必须要妻子的兄弟姐妹签字。
 
    因为:
 
    妻子过世的时候,属于妻子的房产份额中,其父母有一部分继承权——父母是妻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妻子父母再过世之后,这部分继承权,继续转给其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其中,就包括了妻子的兄弟姐妹。
 
    这就是著名的、被十分诟病却又合法存在的“转继承”——妻子的兄弟姐妹,作为其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经由父母继承了妻子的部分房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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