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20 13:40:4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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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便登记的是男方单独所有。
 
    男方的心理,个人直观感觉,至少不是太“纯洁”。
 
    先说说男方心理问题
 
    纯属揣测,个人之言。
 
    之所以给出开篇结论,最简单的理由,是因为题主提出此问题,至少说明男方的做法已经引起题主的不满、让题主心存芥蒂,对家庭关系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在办理房产登记手续的时候,如果顾及到题主感受,男方应该很清楚房产如何登记;如果是“无意”的、没多想的就登记成个人单独所有,至少说明男方比较自我,压根就没有考虑到题主。
 
    关于房子归属问题
 
    个人感觉男方在购房登记时耍了一些小心思。因为按照不动产登记制度,登记才有效——似乎写谁的名字房子就归谁。但是,这种心思,在关于婚姻房产的归属判定上,不太用的上。
 
    婚后购买房产,并不单单依据不动产登记制度,而是取决于两个因素:一个是实际出资人;一个是登记情况。
 
    个人出资、登记为个人名字,房子属于个人财产。
 
    共同出资,无论登记谁的名字,房子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题主提到房子是用二人婚后工资积攒购买,而婚后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套房子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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