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03 17:57: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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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网友的问题和描述,先给出三个结论:
 
    农村宅基地,不能自由买卖。
 
    网友的小表弟、买家,均违法。网友提及的合同,无效。
 
    法院不是不受理这类案件,只是这种情况,双方皆输,没有赢家。
 
    为什么宅基地不能自由买卖?条件情况下,能卖给什么人?
 
    宅基地是村集体分配给本集体户成员,用于建造住房之用。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归村民户,宅基地房所有权归村民户。
 
    注意以上三个“权”。能卖的,只能是出售一方有所有权的东西——宅基地,卖不了;宅基地使用权,卖不了;能卖的,只能是宅基地房。
 
    那么,因为宅基地房占着宅基地,卖房不就相当于卖了宅基地使用权么?所以,对于宅基地房的买卖,就有了严格限制:
 
    只能卖给本集体户成员。因为只有本集体户成员,才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外户通过继承所得除外)。
 
    买方必须满足购买资格——没有宅基地和宅基地房,满足本集体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双方私下交易不行,必须要经过宅基地的“本主”——村委会和上一级乡政府批准才行。
 
    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子,宅基地使用权不能交易。
 
    上述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综合以上限制就可以看出:
 
    网友的表弟出售宅基地、或者宅基地房,不管以什么价格,违法。
 
    外地人购买这块宅基地、或者宅基地房,不管以什么价格,违法。
 
    所以,价格高低、全体家庭成员签不签字同意,都不影响这件事本身——这是一个买卖双方均违法的事情。
 
    现在买家纠着不放,怎么办?
 
    双方违法,合同无效。
 
    买家纠着不放,其实就相当于违法一方抓住违法的另一方不放。最终的结果,没有受益人。
 
    根据《民法典》有关民事行为的规定: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套用到网友描述的情况就是: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各自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因为此事双方均有过错,各自承担责任。
 
    对于网友表弟家人,可以通过诉讼主张要回宅基地。但是,要将购买款项退回,若对方在宅基地上有翻修、建房、装修等的花费,也要承担部分(一般情况下不是全部)。
 
    对于买家,主张要宅基地、或者要宅基地房,是不可能成功的。只能要求拿回购买款,或者再追加点适当补偿,也是有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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