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04 18:59: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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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抛开闹着玩的意味,如果题主女友非常正式的要求把她名字写在您前面,个人看法是:题主女友可能有些心思过重了——在房产登记过程中,其实谁的名字在先在后,没有任何影响。
 
    计较一个没有任何影响的东西,恐怕还是心思问题。
 
    事实上,真正应该动心思的地方,在于两个方面:
 
    一是谁出钱的问题,进而决定登记谁的名字。
 
    二是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情况”问题。
 
    简单解释一下。核心原则就一条——公平性。
 
    如果题主和女友共同出资购房(包括各自父母,下同)。这种情况下,确实建议登记双方名字。出钱了,明明白白写在房本上,很合理。至于谁登记在前,不重要。但是,要注意的问题是登记“共有情况”。个人的看法是:最公平的方式,是根据各自出资额——均等出资,登记为“共同共有”;不均等出资,登记为“按份共有”。这样做,谁也不吃亏不占便宜。
 
    如果是题主或女友单方出资购房。这种情况下,不是谁名字放在前头的问题,最公平的方式,是仅登记为出资人一方的名字!因为一旦登记双方名字,即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以结婚为条件的赠与,双方均有份额。虽然存在未结婚分手、要回份额的可能,但不是麻烦么?
 
    其实,有时候少些心思,多些对于公平性的思考,对于男女朋友也好、夫妻也罢,之间感情的促进是绝对的加分项。过于计较,有害无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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