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29 15:35: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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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简单界定一下:网友非沪籍,理解为网友没有上海本地的购房资格。
 
    如果是在领证之前购房,不可以写双方名字。
 
    如果领证成为合法夫妻之后,可以。
 
    非夫妻关系,从法律角度,可以简单理解为双方“没有关系”。共同购房,需要购房双方均具有购房资格方可。所以,若网友的“非沪籍”指没有上海购房资格的情况下,不可购房,当然房子也就不能登记双方名字。网友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可以——可以理解为:两个没什么关系的人共同购买房产,要求登记两个人名字,没问题。
 
    夫妻关系则不受影响,任何一方有当地购房资格,即可登记为双方名字,而且一般在办理登记手续的时候,办理机构会通过审核购房者婚姻情况,提示购房者是否登记个人或是夫妻双方名字。因为:
 
    我国房产限购,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任何一人名下有房,均视为家庭成员(夫、妻、未成年子女)有房。反过来说,任何一人有当地购房资格,购得房产均计入家庭套数计算之内。
 
    夫妻关系是一种很“特殊”的家庭关系,在不动产登记、房产归属等方面,与如父母、子女此类关系有明显区别和特点。在涉及到房产问题上,一方购房,另一方是否有购房资格均不受影响,而且可选择是否登记双方名字。双方出资,即便登记一人名字,也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简单总结:如果登记两个人名字——
 
    男女朋友阶段购房,需要双方均具备当地购房资格。
 
    夫妻阶段购房,只需一方具备当地购房资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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