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3 15:40:5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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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交易烦恼多非房东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小林电话打过去,对方是个热心的阿姨——这个蒋阿姨是房东的儿媳妇,房东夫妇90高龄了。
 
    一家是签意向合同的房东“代表”反悔,不想卖了,一家是买了才听说这房子白蚁闹得凶,不想买了。
 
    儿媳妇代90岁公婆签约
 
    这份意向合同作不作数
 
    买房子的是小林夫妇,新杭州人,想置换一套三居室。把自家房子出手后,他们看中了同小区另一套93平方米的房子,挂价250万元。小林电话打过去,对方是个热心的阿姨——这个蒋阿姨是房东的儿媳妇,房东夫妇90高龄了。这么多年,这套房子的出租事宜都是这家中介办的,也都是跟蒋阿姨联系的,租金打到蒋阿姨账户上。大家都觉得,蒋阿姨能够全权负责这套房产的出售事宜的。
 
    小林夫妇说,他们是这套房子挂卖后第一个去看的,并当即拍板,说250万元要的。蒋阿姨这时候说,不是250万元,是255万元。小林同意了。今年4月15日,双方签订《购房意向合同》,出面的仍是蒋阿姨。蒋阿姨说,房子是回迁房,老人一直没办房产证。意向签订后,由她来跑腿去办房产证。都弄好后,再由老人来签转让合同,老人年纪大了,让他们跑一趟就够了。
 
    当时,蒋阿姨带了房东老两口的身份证原件,还有全套房产资料原件。协议的签名栏里,写的是“蒋某某代”。小林夫妇直接支付了20万元定金。因为房产证还未办出。双方约定30日内签订《杭州市房屋转让合同》。
 
    5月初,小林夫妇接到蒋阿姨电话:“哎呀,我公公的朋友说,这套房子起码值300万元!”小林夫妇懵掉了。他们说,蒋阿姨在电话里也不直接说要涨价,只是说,“我公公婆婆不想卖了”。小林夫妇和中介都想直接找老人沟通,但蒋阿姨拒不透露老人住所。记者这两天也反复致电蒋阿姨,第一个电话她听说我是钱江晚报记者,就直接挂了电话,再也不接。
 
    小林夫妇请了律师给蒋阿姨发了催促函,也接到蒋阿姨律师的电话。律师说,蒋阿姨不是房东,她签的合同是无效的。现在可以退定金,最多再赔定金的这一个月利息。尽管蒋阿姨在电话里反复说自己不是为了涨价而反悔,但小林夫妇在另外一家中介公司,又意外地看到了这套房子,挂价2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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