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9-04 09:48: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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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觉得这个问题主要有四方面因素:
 
  一是尽管只有一套房,但买的房子时间长了,房价已经增值了,房产税如果按增值后的房价计税,则明显加大了经济负担,让购房者心里感觉不舒服。
 
  二是购房者本身就支付了高昂的购房价款,这种价款包含了支付给政府的土地出让费及各种税费,现在又来征收房产税,等于国家再重复征税,对此感觉难以理解。
 
  三是一些靠按揭购房的购房者,本身每月还贷款经济上的负担就不轻了,现在突然又要增加一项房产税,无形中加大了经济负担和生活压力,心里多少持有一定的抵触情绪。
 
  四是一些成为高房价接盘侠的购房者,房产到少之后价格下跌,房产缩小,本来就已出现了亏损,心里有不少怨气,现在又要对所购买的房子征税,无论如何心里都会有很大的疙瘩。
 
  征收房地产超额持有使用消费税,一套有500平方米,也有50平方米的,当然不能安套数,应该是人均面积,家里人多可以分户,超额持有使用部分征收。税收的目的一是调节贫富悬殊,二是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三是保护有限的土地资源,四是打击炒房客,五是可以增加房源供给,六是可以平稳房价,七是可以提高政府的保障房建设财力,八是房价回归理性了百姓的幸福指数就会提高,消费能力就会提升。
 
  总之,就是因为大家想着有一天会有第二套,第三套!再说任何加税行为,都会造成社会整体的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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