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4 21:4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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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题应该不会成为大家焦虑的中心。把控台面积去掉,爱套内面积计算的销售价格,房价应该是会上涨的。相信看起来所谓的房价上涨,购房者都能接受。而更多的人民群众所焦虑的是对存量房的处理方式。
 
    住房市场从取消福利分房开始,走商品化住房的路线,到今天,我们的住宅市场,规模已经很大了。有好事者,把它按照全国公布的均价做了一个统计,据说有450万亿之巨。住房也成为家庭资产当中最主要的一部分,占家庭资产的70%。所以,就一个政策的推出来说,不能不考虑存量房的政策问题。
 
    假如我们定一个日子,三个月以后,我们的住房销售,都按照套内面积来计算,那么最终房产证上的面积,也是套内面积。那以前那么多房子呢?他们怎么办呢?一个国家在同一种商品上,采用不同的度量衡,结果只能带来混乱。住建部出政策你那时候有考虑过这些问题吗?上面说的存量房的规模巨大。这个规模到底有多大呢?据说,我们现有的住房总面积可以涵盖我们所有人口的居住需求。那就算有10%的房子作为库存,还没有销售出去的话。已经成为老百姓,家庭资产的部分都是相当大的。他们原有的房产证改不改?怎么改?不改的话,对交易带来的影响怎么办?这里还涉及到一个税收的问题,我们很多省份城市,都对房子90平方米以下和140平方米以上,做了不同的税务待遇。这个税务待遇差距是很大的。那这要是改回来的话,那么,原来缴纳的税,是不是会改?如果说不改的话,那新房的销售的税率,就变得很高了。如果说原有的住房,因为按面积计算,而需要退税了,那么,税务机关,他们愿意吗?
 
    如果说房产证要改回来的话,那就需要有一个精确测量的需求。是按照当时的开发商所提供的图纸来测量呢?还是按照房子现实的状况来测量呢。人力物力的投入,费用该由谁掏?住建部总不能说它出台一个政策,人民群众为他买单吧。那么这该由谁来买单?人民群众,能不能信得过被指定的机构?
 
    按照公摊面积销售的时候,我们的人均面积也是一个虚数。也就是说30平方米人均的一个居住水平,按套内面积计算的话,那就成了20平方米了。1/3没了,它本来就是公摊面积。这里就涉及到,接下来可能会推出的,房产税的问题。按照房产税来说,那已经成为人民群众的家庭资产的房子,必须按照新的办法来计算。但是,不能够闭着眼睛说,都按70%计算吧。商品房发展了二十几年,情况是很复杂的。像房改房和早期的商品房,他们的公摊面积有些是不计算的,有些是公摊面积做的很小的。而越是发展到后期,公摊面积会变得很大。像我住的房子,1楼都是大厅,没有人居住的。1楼的整一个平面需要楼上每一户人家分摊。那分摊就差距很大了。
 
    还有一个,住建部还没有明确说的,地下车位的情况。一直以来作为人防工程一部分的地下车位。很多城市都是以谁建设,谁使用谁受益的原则在做的。开发商都以高价长期租赁的形式卖给住户。使得住户只有一纸协议书而无产权,那么按照谁建设和谁买下了这个建设之间,谁该受益呢?现在很多城市的车位都不便宜。住建部不应该不考虑这个问题。
 
    还有就是小区公建部分。小区公建部分,有一部分是作为物业管理用房,有一部分是作为小区业主,公共使用的。当然有些小区直接将洁面的公共使用房,出租掉了。那在分析产权的时候,这部分产权又怎么处理?
 
    所以说,住建部和住建部的想法,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的看法。现在来看实际的情况,恐怕比住建部的要复杂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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