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16 22:24:4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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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房同时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出资方是男方的父母,问今后双方不和闹离婚,房产怎么分配的这个问题,就要看男方的父母手中有没有完整的证据链能够证明,房产是他们买的,或者是写女方的名字有没有前约,依法才能给出答复。
 
    如果说在婚前男方父母全款买的房,有支出的证据又有收据的证据,婚房同时写上了儿子媳妇两个人的名字。依法就可以把它看成是父母无条件的把房产的权属赠送给了儿子媳妇,这是合法的归属权转移行为。
 
    儿子媳妇愿意共同接受父母的赠送,就成为了该房产的合法确权人,该房产可以说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都拥有了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如果离婚,只有短时期的婚姻存在,该房产可以视为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婚姻存在期间很长,(具体年限我忘了,可以查询)房产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各占1/2的权利。
 
    如果说在填上女方的名字的时候,留有婚前约定,虽然有女方的名字在上面,也就形同虚设。该房产就可以看成是父母赠送给儿子的房产,就属于儿子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为婚姻而改变它的归属性质,离婚时,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房产对于一般的中国人来说,不亚于是一笔巨额的财产,对巨额财产的保护,是每一个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人,应该意识到的责任。轻易地做出决定,造成巨额财产流失,只能怪自己缺心眼,不能怪别人。
 
    总之,要真正的遇上是一位贤良的好媳妇,与儿子相濡以沫,牵手一生的话,就没有婚前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区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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