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5-24 23:09:3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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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其实还真有过这样的事情,最终有和解的,也有大闹的。所以,这个问题挺有意思。

    甲请乙帮忙购彩票,如果中了奖,并没有义务给乙方报酬,但如果事先有约定或者处于感谢以及分享喜悦,甲是应该给予乙适当的报酬,数额由甲决定。
 
    但是这个过程会有很多问题,也会造成很多纠纷,比如:
 
    1.甲请乙帮忙购彩票,中奖了,但乙并未将彩票给甲方。这个事情甲就会吃哑巴亏,而且还说不清楚。因为彩票不记名,不挂失,等同于中奖彩票是乙的。
 
    2.中了奖,乙要分一半。这种情况,甲方多数不同意,因为只是让乙方代购而已,最多给个报酬,但轻易不会分钱。而乙是有点眼红,想要趁机赚一笔。此事往往纠缠,但如果乙已经将彩票给了甲,那么主动权还在甲身上。如果没给,那么甲就会被动,可能需要一些妥协。
 
    这里的很多纠纷,主要源于彩票的拥有人。只要谁持有彩票,谁就占据一定的主动性。但另一方面,也是人性的考验。尤其是面对金钱的诱惑,友情,亲情,感情自己道德都会体现的淋漓尽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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