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7 23:08: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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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是你丈夫一个人的名字还是多个人的名字,只要这个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个房是在婚前买的,而且已经做过婚前公证手续,那就属于你丈夫一个人独有,因此不同的情况,房产处理起来是不一样的。
 
    先来看一下夫妻共同房产怎么处理。
 
    你们的房产是在婚后购买的,即便这个房子名下只有你丈夫一个人,那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夫妻共同财产来说,夫妻双方都享有50%的权益。
 
    这意味着在你丈夫去世之后,你可以直接获得50%权益的继承权,另外50%的继承权需要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来继承,当然这里面也要分有遗嘱和没有遗嘱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你丈夫有遗嘱。
 
    假如你丈夫在去世之前已经立下遗嘱,而且这个遗嘱是他本人签字的,或者经公证处公证过,那你丈夫这50%的份额就应该按照他的遗嘱进行分配,如果他指定由你继承,那么你就拥有房产100%的权益,这样你当然可以直接把房产过户到你名下。
 
    假如你丈夫在遗嘱当中明确表示把自己50%的份额分配给子女或者父母,你就没有权利直接支配这50%的份额,而是这要按照你丈夫遗嘱上的规定进行处理。
 
    当然这里面可能还有一种情况,比如你丈夫觉得房产在他名下,所以他享有100%的权益,因此在遗嘱当中可能说把100%的权益分给其他人,但这是行不通的,因为属于你那50%的财产,他是没法支配的。
 
    第二种情况、没有遗嘱。
 
    如果你丈夫在去世之前没有立下任何遗嘱(包括书面、录音、视频等等),那有关你丈夫50%的财产,就要按继承法进行处理。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妻子,子女以及父母,这些人都有权利分享另外50%的权益,至于这50%的权益怎么分,通常情况下都按均分配,比如你有两个子女,另外你丈夫的父母还在,那么你们5个人就要分别平分这50%的权益,每个人可以分到10%。
 
    这意味着即便你丈夫去世了,你也是不能直接把房产过户到你名下的,这里面还有部分继承权属于其他继承人,如果他们把你起诉到法院,你这个房子就有可能没法正常过户,即便过户了,法院也有可能判处你赔偿,也就是说把其他继承人应该获得的权益折算成现金支付给他们。
 
    再来看看丈夫独有房产怎么处理。
 
    假如你丈夫名下的财产是在婚前购买的,而且已在婚前已经做过财产公证,那这个房产就完全属于他一个人所有,你是没有权利干涉的。
 
    对于这种情况具体有什么处理,跟上面处理流程差不多,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按继承法处理。
 
    不过按照继承法处理,你的权益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前面我们提到了,假如是夫妻共同房产,那你至少可以无条件拥有50%的权益,假如这套房是你丈夫婚前独有财产,那你就没有这50%的权利,而是必须按照继承法跟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权益。
 
    比如这套房有4个第一顺序继承人,那每个人就平分其中25%的权益,至于这个权益最终怎么落实,你们可以把房子拍卖掉瓜分现金,也可以给予其他继承人相应的现金补偿,然后把房子过户到你的名下。
 
    当然假如你丈夫这套房在购买之后,你们夫妻共同偿还房贷,那你可以要求获得更多的份额,比如至少分到50%以上的份额。
 
    最后、所有继承人其实也可以协商处理。
 
    假如你丈夫去世之后有多个继承人,那你们也不用完全按照继承法来执行,所有继承人之间也可以相互协商,假如你丈夫父母还在世,你可以跟他们协商说自己有孩子,希望他们能他们那份额让出来给子孙,说不定他们也会同意的,这样你再跟自己的子女协商,然后把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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