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01 16:54:0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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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题主描述,老两口是独立户,意味着儿子已经分户出去。那么,老人的土地能否确权给儿子,关键问题是:土地指的是什么类型的集体用地?
 
    不同土地类型,能否确权的结论不一、需要满足的条件也不同。
 
    以下分土地类型分别罗列一下结论,请题主自行对号入座:
 
    如果是耕地
 
    结论是:不能确权给儿子。
 
    耕地以“户”为单位承包。也就是说,如果户头上还有人,无所谓继承的问题——因为承包人还在。但是如果独立户的父母过世,意味着承包主体没了。
 
    这种情况下,耕地将由村集体收回。儿子能继承的,只能是耕地收益,而不是耕地的积蓄承包权。
 
    如果是林地
 
    结论是:儿子可以继续承包。
 
    可以简单理解为“可以确权给儿子”,注意:指的是儿子继续承包的权利。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如果是荒山、荒沟等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包的土地
 
    结论同上:儿子可以继续承包。
 
    第五十四条
 
    依照本章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如果是宅基地
 
    能不能“确权”给儿子,要看宅基地上是否有可供居住的房子:
 
    有房子,儿子可以继承。
 
    没有房子,儿子不可继承。
 
    因为宅基地房属于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可以继承;宅基地不属于个人,不能继承。通过继承方式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只有在宅基地上有房的情况下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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