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16 14:52:4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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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遍性结论是:参照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情况、偏向于实际出资方来进行分配。
 
    房产加名之后的产权归属
 
    这个问题争论、讨论很多,看法也很多。
 
    个人房产,婚后增加配偶名字,房子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各自份额,视房产证上登记的“共有情况”而定——共同共有,各自一半儿;按份共有,按照登记份额确定产权比例关系。
 
    这里简单解释一下关于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问题。
 
    一般来讲,最简单的:婚前的,属于个人财产;婚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以财产获取的时间维度进行的简单划分。但是,涉及到婚姻财产问题上,与财产性质、财产来源、登记情况,有不可分割的关系,例如——
 
    从财产性质上看,婚后通过各自劳动付出获取的财产,即便登记在个人名下(例如,工资发到个人卡上),也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从登记情况上看,登记有双方名字的财产,属于二人共有。房产最明显: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也明确规定:房屋权属以登记为准。
 
    从财产来源上看,完全来自于个人财产(或者不含对方)、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的,视作个人财产;来自于双方财产的,无论登记在谁名下,均属于共同财产。
 
    用上面后两条来套到题主情况:
 
    个人房产(假设题主购房时,女方未出钱),登记在个人名下,无论婚前婚后,均属于个人财产。
 
    个人房产,增加了对方名字、登记为夫妻双方名字,则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方式
 
    个人财产,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这是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
 
    题主这种情况,可能会涉及到两种分割方式:
 
    房子无贷款的情况下。参照实际判例,多数情况下,按照登记的份额比例情况,向男方倾斜。这个倾斜力度,题主自行掌握、主张。
 
    房子有(或有过)贷款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可能不太适用题主情况(贷款房加名比较困难,除非偿清贷款之后加名)。此时,房子分割参照上一条,婚内偿还的贷款部分(含增值),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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