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3 14:12: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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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听说过这么绝对的说法。
 
    这里分两个方面:登记情况对房产归属的影响、对房产分割及再次购房的影响,分别说明一下:
 
    登记情况对房产归属的影响
 
    仅从财产共有属性的角度,夫妻共同出资购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写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的名字,结果都一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题主提及的情况:
 
    婚后一方出资购买房产。
 
    这时候,如果登记出资人个人名字,房子依然属于出资人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夫妻双方名字,房子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未来房产处置、分割及再次购房的影响
 
    1.不会对未来是否再行购房产生影响。
 
    名下房产数量的计算是以“家庭”为单位。举个例子:
 
    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想再购买一套房子,打算用妻子名字。
 
    虽然妻子名下无房,但是再次购置的这套房,将认定为第二套房——因为夫妻家庭中,已经有了一套房子登记在丈夫名下,不管这套房子是属于丈夫个人、还是夫妻共同。
 
    2.对未来房产分割的影响。
 
    这个影响,可参见上述房产归属部分的说明。
 
    属于个人的,不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不管登记谁的名字,都要分割。
 
    3.对未来房产处置的影响。
 
    在这一点上,可能会稍有影响。
 
    从规定上,个人财产个人有权单独处置,本与对方无关;夫妻共同财产,需经双方同意方可处置。
 
    但是,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仅登记了一方名字,现实中可能会发生登记人私自变卖房产的情况。一旦发生,如果购买人属于非善意购买,房子是可以要回来的;如果购买人善意购买,房子要不回来,只能从购房款中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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