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9-10 15:31: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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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绝对好与不好。如果非要在两者之间做一个选择,从倾向性上,个人建议:
 
    若子女未出资,偏向于不增加子女名字。
 
    子女出资了,按照出资份额增加子女名字。
 
    我们对比一下。前提是,子女未出资。
 
    加上子女名字
 
    子女名下均视为有房。可能会影响子女未来再行购房的资格、或者增加贷款购房成本。
 
    作为父母,会提前失去失去一笔财产。不管是购房登记上子女名字、还是在已有房产上增加子女名字。而且若在已有房产上增加子女名字,要额外涉及到一笔不菲的税费。所以,会削弱父母对自身的保障。
 
    若子女未成年,短期内房产无法处置。必须要等到子女成年阶段。除非因为子女必须且家中无其他财产情况下。
 
    若子女成年,父母万一打算处置房产,要受到子女制约。子女作为房产共有人,若父母打算处置房产,要告知(或征得子女同意)。万一子女不同意,很麻烦、或者无法处置。
 
    登记上子女名字,可以理解为相应份额为子女个人财产(无论子女婚否)。但若子女已经成婚,万一子女发生意外,法定继承情况下,子女配偶将分得一部分房产。
 
    ……
 
    不增加子女名字
 
    房产归属界面区分清楚。属于父母的,依然归属父母,既不失去,也不会与子女之间产生财产上的交叉。
 
    父母掌握房产安排的主动权。例如,将房子留给谁、卖给谁、赠给谁,主动权均掌握在父母自己手中,不受他人影响。
 
    对孩子未来购房不产生影响。这套房子与子女无关,子女未来能否购房、有没有资格购房,都是其自己的事儿,不会受到此房影响。
 
    ……
 
    当然,以上两种方式的比较,确实有些为支撑个人建议而谈及利弊之意。但是,希望题主理解一个确定的客观结果:房子上增加子女名字,这个房子就不再完全属于自己。
 
    如果这个客观结果题主能接受,再回过来反推中间的利弊,可能从主观区分好坏上,会更明智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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