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29 14:58:5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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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叫嚷取消物业的人,请不要购买,居住小区房,你怎么看?”这个提问有二个错误:一,对建议取消物业的人前面加了“叫嚷”这个定语不合适,在讨论问题前首先是确定了你的观点,也就是认为提议取消物业的人是无理取闹的叫嚷,矛盾体的双方,起码要互相理解,互相遵重,才能有利于团结,有利于解决矛盾。
 
    二,请不要购买,居住小区房,说的有些霸道,现在国家杜绝了城市个人和单位自建房,不购买,不居住小区房,不是霸道的剥夺了矛盾对立面的生存权的四分之一了?
 
    下面再回答对问题的看法;物业公司是住房商品化以后的必然产物,过去城市居民住大杂院,小独院没有物业。居住单位的职工宿舍,家属区也又需要物业,有行管科管房,后勤科扫卫生,保卫科管安全。但是这一切都是昨日黄花,普通的老百姓再也回不去了。因此,住房形式变了,观念也要变,住宅小区必须有物业,试想没有了物业,小区几天就会拉圾堆山,安全没人管,停水停电没人管,电梯坏了没人管,这样的小区能住人吗?
 
    小区自治行不通,自治必须有高度的民主,民主的管理小区,恕我直言,我们的家乡就没有民主文化,我们早已习惯了民主集中制,也不可能有高度自觉的民主,大环境,小环境都告诉你此路不通。
 
    寄希望于小区物业由社区居委会管理,这个想法太天真,居委会是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下属基层组织,履行各项政府职能,政企分家已经多年了,政府监管企业,及时的解决物业与业主矛盾是职责,政府办企业弊端更多。
 
    前几天,在头条上看了一篇深圳小区管理的文章,感到很好,文章大致意思是:小区业主委员会由社区党委审核把关,社区党委党建工作深入小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在社区党委领导之下成立。我认为这样做符合中国国情,有了代表业主主流民意的业主委员会,又有社区党委的依法行政,业主的分散,物业的霸道,在强有力组织背景下就会强制性的统一,因此希望深圳这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区的管理小区经验快点推行全国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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