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10 23:29:3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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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反过来想,把题主自己的房子和婆婆房子卖了,再买新房增加题主名字,合理么?
 
    正反问,道理是一样的:
 
    如果题主认为反问是合理的,其实题主已经就自己的问题给出了答案。
 
    如果题主认为反问是不合理的,那么,房子直接登记婆婆自己名字就好了,题主坦然接受。
 
    这样表述,并无针锋相对、诋毁指责的意思。仅仅是说明一个道理:房子登记,最公平的状态,就是保护好实际出资人的利益。
 
    回到理性。这里从各方利益保护的角度适当展开,重点提示三个点,并给出一些个人建议:
 
    题主提到“自己的房子”。
 
    简单理解为这个房子是题主个人财产。那么,把个人财产卖掉换新、然后又增加了别人的名字,可能心里上有些不太舒服。
 
    这里的关键点,不在于加不加婆婆名字,而是在于是否选择换新。如果选择换新,其实从财产角度,题主并没有损失——份额,该是自己的还是自己的,并且也依然会作为题主个人财产(题主肯定已经处于婚姻状态),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要注意登记情况。
 
    注意登记情况。
 
    最基本原则是,按照各自出资份额登记共有状态和份额比例。我们举两个例子:
 
    示例(1):假设婆婆的房子卖了50万,题主自己房子卖了100万。这时候,新房的登记,最好登记为“按份共有”,各自份额比例为婆婆1/3,题主2/3。
 
    示例(2):假设题主老公非要加名。这时候要注意:老公的份额,从婆婆那里出,可以这样登记:婆婆1/6,老公1/6,题主2/3。
 
    (实际登记过程中,不大会采用“分数”的形式表示份额比例,以上只是个示例。)
 
    第一个例子应该比较容易理解。简单解释一下第二个例子。
 
    婆婆的那一部分份额,与题主没有关系,反之同理。而题主自己占的2/3部分,在判定上,依然会视作是题主个人财产,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假设加上老公名字,那么从题主个人财产保护角度,老公去分婆婆的份额是相对合理的。
 
    这是站在题主角度,给出的提醒。
 
    可能会产生的后续影响
 
    还会有一个影响到题主的因素:原来自己的房子,如何处置自己说了算;现在房子变成跟婆婆共有,可能处置的时候自己说了不算。
 
    如果题主有此顾虑,给出两个选择建议:
 
    如果题主的份额能够在房产占到2/3及以上,问题不大。按份共有情况下,占份额2/3以上的人可以单独处置。
 
    题主可以与婆婆、老公商量一下,登记为题主名字。但是,婆婆出资部分,要作为债务,给婆婆打好借条,写明还款方式、还款时间,最好要有利息。婆婆出钱了,就要保护好婆婆的利益,而且适当给一些“补偿”。
 
    无论是什么样的选择,最后再给题主一个提醒,非常重要:期间涉及到的所有财产转化(例如题主自己房子变卖)、出资账户、出资记录,都要做到专户专用、留存好资金往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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