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8-16 14:04: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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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网友的描述,希望给出网友两个建议:
 
    无须将抱怨迁怒于小姑子。
 
    无须对公婆,包括如果自己父母也有类似做法,有何说道。
 
    以上建议,是建立在:网友公婆的做法,并无不妥、甚至更加倾向于网友家庭——毕竟,老人的意思是将小房子给小姑子,将大房子给到网友老公,虽然有先后,但是从老人的意思上,其实已经对网友家庭有所“偏心”了。
 
    网友想法可以理解,但是希望多方看待现状
 
    其实类似网友这样想法的人,大有人在,也很普遍,能理解。
 
    但如果换个角度:假设网友老公不是本地的,是不是需要面对更大的经济压力?是不是还得一头顾着孩子教育,一头顾着攒钱买房?
 
    这个假设,向网友表达两层意思:
 
    第一,其实老公家已经帮助网友家庭解决了很大问题。如果连个75平米的老房子都没有怎么办?所以,看待问题,不能只看到自己“心里不爽”的一面。
 
    第二,家庭,更多的是依靠自己。网友和老公月薪一万出头,在二线城市,这个收入水平已经到了中上水平。想想一个月几千块钱收入的家庭怎么办?岂不是连日子都过不下去了?
 
    改善生活条件有多种做法。凑不够换大房子的钱,花点钱把老房子拾掇拾掇,同样可以解决问题——75平米的房子,其实对于一家三口来讲已经够了,父母又没有跟着一起住,这样的房子,其实并不拥挤,即便孩子越来越大。
 
    所以,不必过重看待公婆拆迁得房这件事。如果没有拆迁这件事儿呢?因为别人有了、想通过别人来满足自己的愿望而未得,所以产生了抱怨——这才是网友思虑的本质。
 
    如何看待小姑的做法?如何看待公婆的决定?
 
    1.先说说小姑子的做法。
 
    个人并不赞同。但是,并非出于网友所讲的“已经出嫁了,不该掺和娘家事,分娘家房子”。
 
    不赞同的理由有两个:
 
    子女,不应去撺掇父母分财产。
 
    子女,不能在父母有事儿的时候避而不见。
 
    如果子女真正为父母考虑,是一定会把父母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考虑的。而撺掇父母分财产,其实都是为了一私之利,无论分多少。这个理由,放到儿子身上,同理。
 
    从这一点上,个人特别赞同老公的说法:“咱不给爸妈换大房子也就罢了,怎么还能抢他们的大房子住?”
 
    所以,网友的老公是个孝子,懂得感恩。能懂得孝的人,人品人性都不会差,网友应该感到高兴。当然,网友也是讲道理的人,觉得老公说的没错,所以,“迁怒”于小姑子多事。
 
    至于小姑子管不管娘家事,网友无须去比较,不要因为“别人没做,所以我也不做”往差里比,也不要因为“别人有了,所以我也得有”往多里比。做好自己,更重要。
 
    享福还是受罪,让公婆自己去体会吧。
 
    2.再说说公婆的决定。
 
    将小房子给到小姑子,将大房子给到网友老公。如开篇所讲,老人的这种态度,已经倾向于儿子了。至于现在愿不愿意搬到一起住,看各自的决定,这个不发表个人观点。
 
    但是,公婆的这种“答应”,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除非他们订立合法有效遗嘱。
 
    如果老人确实自愿、真实有此意思,切记要做好两件事——
 
    第一,一定要建议老人现在不做任何房产过户,房子要登记在老人名下。否则,先过户给谁,谁占便宜——因为不但能得到过户的房子,而且还能分得未过户的房子。
 
    第二,一定要建议老人把意思“写”下来,口头说的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否则,一大一小两套房子,将面临平分的可能。到时候,恐怕就不是谁得大、谁得小的问题了。
 
    以上仅作为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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